四川巴中:“土地爷”受贿近300万 |
| |
摘 要: | 近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巴中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谭博荣有期徒刑13年。法院审理查明,自2002年至2012年4月,谭博荣在担任平昌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局长和巴中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共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271万余元、美元1万元。据介绍,谭博荣担任平昌县国土局局长的时候,
|
关 键 词: | 巴中市 受贿罪 四川省 国土资源局 原副局长 土地 中级人民法院 利用职务之便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