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完善的选举制度应当能够保障每一个合格的选民都能充分、自由地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 ,顺利参与国家管理与政治事务。选举制度的完善与否 ,选民能否顺利行使其选举权 ,则是衡量一个国家选举制度与政治民主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为了使每一个选民能够行使这一权利 ,我国选举法作了一系列保障性的规定。在投票的具体问题上 ,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 ,选民因文盲或残疾而不能书写选票者 ,可以请他所信任的人代写选票 ;选民在选举日外出而无法回本选区参加投票的选民 ,则可以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前者可称之为代写选票制度 ,后者则可称之为委托投票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