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关于落实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暂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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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玉远,张胜涛.制定关于落实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暂行规定[J].辽宁人大,2006(10):2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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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玉远 张胜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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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新民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新民市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街道人大工委是市人大常委会派驻街道的工作机构,受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向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本街道党工委的领导,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点和部署,制定街道人大工委工作计划,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街道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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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市人大常委会 街道工作 工作机构 报告工作 规章制度 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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