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我国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制度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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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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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自贡四川轻化工学院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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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 ,在西方国家民法典中亦称为禁治产宣告 ,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对于已达到成年年龄但缺乏认识和控制能力的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按照法定程序认定并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活动。其目的在于保障该类自然人和与其有民事利害关系的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民事流转的正常进行 ,维护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 ,因而研究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制度有其重要意义。虽然我国民法上设置了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制度 ,但由于过于原则 ,有诸多疏漏 ,为此 ,笔者对该制度进行探讨 ,希望对该制度的完善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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