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人员徇私枉法出具虚假证明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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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禄丰县碧城镇司法人员周王昌,在1996年10月办理杨某某(已判刑)"农转非"户口迁入镇政府过程中,经杨的父母要求,违反户籍管理规定,在没有依据的情况下,将杨常住人口登记表上的出生日期由1982年8月7日改为1984年7月7日。1999年5月杨因涉嫌盗窃案被禄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逮捕期间,杨的父母得知同案犯李某因不满16周岁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年龄被释放后,想到杨更改出生日期后不满16周岁,6月12日,杨的父母找到周王昌请为其出一份杨更改出生日期后的户籍证明,以便为杨开脱罪责。周王昌答应出具证明,叫杨父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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