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共犯方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中止 |
| |
作者姓名: | 黄胜 |
| |
作者单位: | 江西省南康市人民检察院,341400 |
| |
摘 要: | 犤基本案情犦陈某与许某因生意上的事情产生矛盾,遂与方某、郭某三人共同商议报复许某。一日,三人得知许一人在家,便纠集李某、张某一张,分别携带铁棍、砍刀一同前往许某家。五人途径方某家门口时,方某的父亲见儿子神色不对,拉住方某并对其他四人说方某家里有急事要办,将方某拽
|
关 键 词: | 行为构成 犯罪中止 共犯 个别 犯罪既遂 故意伤害 犯罪形态 共同犯罪 张某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