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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共犯方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中止
作者姓名:黄胜
作者单位:江西省南康市人民检察院,341400
摘    要:犤基本案情犦陈某与许某因生意上的事情产生矛盾,遂与方某、郭某三人共同商议报复许某。一日,三人得知许一人在家,便纠集李某、张某一张,分别携带铁棍、砍刀一同前往许某家。五人途径方某家门口时,方某的父亲见儿子神色不对,拉住方某并对其他四人说方某家里有急事要办,将方某拽

关 键 词:行为构成  犯罪中止  共犯  个别  犯罪既遂  故意伤害  犯罪形态  共同犯罪  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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