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出庭作证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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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洪宾,何海彬.证人出庭作证问题探讨[J].法律适用,2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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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洪宾 何海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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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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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什么叫证人?我国三大诉讼法均未作界定。通常认为,证人是指在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陈述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和事实的人。而多数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认为,证人是专指向法庭陈述所知案件情况的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例如日本有学者认为‘证人是指被命令向法院陈述其所知的有关事实的第三者’,台湾地区学者认为‘第三人依法院之命,参与诉讼程序陈述自己观察事实之结果者,谓之证人。”’①这里所不同的有两点:一是“向法庭陈述”,二是“受法院之命令”,可见证人出庭是一种公法意义上的义务,证人应当履行。我国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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