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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在先使用末注册商标的法律性质
引用本文:黄从珍. 试论在先使用末注册商标的法律性质[J]. 科技与法律, 2003, 0(1): 39-41
作者姓名:黄从珍
作者单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摘    要:在先使用未注册的商标 ,是指时间上早于他人实际使用但自己未予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使用”是指为销售的目的 ,将商标贴附于商品、包装、容器、广告、产品说明书、价格表、服务营业物品及促销展览会之上。在先使用未注册的商标的使用人 ,法律上应该得到什么样的保护 ?它能否享有对未注册的商标的专用权或一定程度的专用权 ?正确解决这个问题 ,可对当前社会发生的商标“恶意抢注”、对驰名商标的扩大保护等提供理论支撑点。传统理论认为 ,在先使用未注册的商标的使用人不能形成民事权利 ,而仅仅是使用人主张其不侵权或撤销注册商标的一种抗…

关 键 词:“在先使用末注册商标”  法律性质  商标法  商标专用权  中国

On the legal character of using the trademark before being registered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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