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普世价值的可能、限度及其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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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战奎.论普世价值的可能、限度及其实现[J].理论与改革,2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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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战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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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理工学院社科部 陕西汉中72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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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05年陕西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项目编号:05JK017(经济全球化时代中华民族精神的现代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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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普世价值的可能性的根据在于价值主体自身的一致性、统一性,在于全球化趋势、世界市场的形成为普遍伦理的建立提供了现实的经济基础,在于各民族文化传统中可供建立普世价值所借鉴的“资源”的存在;其限度在于各具体主体的多元化及其独特的利益、需要和能力,在与普世价值本身是一种“价值的普遍”,而非“事实的普遍”。普世价值的追寻是一个动态、历史的过程,实现是漫长的、艰苦的历史过程,需要各具体的价值主体(民族、国家、地区等等)在充分发展的个性和能力基础上,自觉地清醒地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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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普世价值 主体性 全球化 限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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