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法律的尊严 |
| |
作者姓名: | 涂梅桥 |
| |
作者单位: | 湖北应城市第一律师事务所 |
| |
摘 要: | 一件事实简单的合同纠纷案,经过一审和二审近两年的诉讼却得不到公正的判决,二份绝然不同的审计报告不能引起法院的重审。然而,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公正判决。终于找回了法律的公正和威严。一、案情介绍1987年11月,湖北应城市机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化工轻工公司(以下简称化轻公司)签订了用3000T纯碱串换150台汽车的协作合同后,指派许建雄代办提车手续,并约定每台汽车付给许建雄代办费50元。车提完后,剩余80台汽车代办费未结算。同年,公司又高价购买纯碱指标1000T,其差价26万元(实为引万元),在化轻公司没有结算的情况下…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