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全省2008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的通知
摘    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省劳动保障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全省2008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计划》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 键 词:大兴安岭地区  企业  在职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  贯彻执行  劳动保障  计划表  养老保险费  政府办公厅  欠费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