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傍大牌、傍名人,这种现象在我国商标领域一点儿都不新鲜,甚至已成一种常态.比如,林书豪一扬名,大家就惊奇的发现,林书豪三个字早已被注册为商标.早在2010年7月无锡锡山区东港镇东升工业园内一家体育用品企业的老板虞敏洁就将“Jeremy S.H.L林书豪”申请为注册商标,用于第25类服装、鞋、帽等和第28类商品运动球类、游戏机和玩具等.大家为什么会在林书豪名冠NBA的时候,发现他的名字成了商标?其实想要注册的人又何止一个虞敏洁.而林书豪商标被抢注之后,大家谈论更多的是虞敏洁过人的商业眼光,却很少谈及这一形式是否有违商业道德,当然也甚少谈及这一行为对于企业长远发展而言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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