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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摘    要:严格界定“公共利益”内涵,杜绝“土地财政”5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建设部等9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引起社会关注。同日,中国法学会在京举行“从房价虚高谈政府和法律的规范作用”座谈会。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指出,我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但是,迄今为止,该条款所规定的“公共利益”的性质和范围并没有明确界定。因此,在实践中,有些地方政府就利用这种模糊性,随意征用土地,并将大量的土地投入房地产市场。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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