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这中奖的四百元应判给谁?
摘    要:案情简介一九七九年十二月,某市职工孙仲一之子孙发与何父之女何芳订婚。一九八○年五月,孙发顶替其父进城工作。一九八一年五月,孙发与何芳因解除婚约发生经济纠纷,经大队干部调解,孙发同意补贴何芳一百五十元。孙家父子和亲戚丁某前往交钱时,何芳反悔,再经大队干部范某调解,议定增加到二百元。孙发只带一百八十元,还少二十元,丁欲代打欠条,范见丁带有几张十元票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