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作品与权利用尽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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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丽君.数字作品与权利用尽原则[J].电子知识产权,2003(11):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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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丽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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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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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信息网络化时代,大众间 常常使用的信息储存媒介 已发生根本变化,不再主要依赖以前的有形物理媒介,如纸张、录音、CD等,代之而起的是Computer to Computer间的信息传递,几乎所有文字、数据、图画、声音等各种形式的作品都能够以数字方式在计算机网络上传输。无可否认,把数字化作品上载到计算机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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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数字作品 权利用尽原则 版权作品 美国 欧盟 TRIPS协议 公共传播权 |
Digital Work and Exhaustion Doctri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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