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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制中的七个误区
摘    要:1.先有限责任公司,后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所称公司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种形式的不同主要在于规模大小、股东人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程度不同,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的形式也不同,是两种并列的选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主要面对中小型企业。它规定股东的人数为2—50人,注册资金50万元即可申请成立生产经营、商品批发类型的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至少1000万元。但在一般人心目中,有限责任公司仿佛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必经程序。往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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