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民博弈:无直接利益冲突——基于法理学视角的解读 |
| |
引用本文: | 刘菲.官民博弈:无直接利益冲突——基于法理学视角的解读[J].法制与经济,2009(2):28-29. |
| |
作者姓名: | 刘菲 |
| |
作者单位: | 华南师范大学南海学院,广东佛山528225 |
| |
摘 要: | 法律的真谛在于使社会弱势群体自身力量达不到的合法诉求能够通过法律来实现。无直接利益冲突是弱势群体法定利益表达机制受阻背景下的“另类”彰显,并易于因“目标替代”效应而演化成官民冲突。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需要从权利和权力角度双管齐下,既要建立健全政治沟通弄口互动机制,畅通民众权利诉求渠道,也要慎用权力,处理好公平与效率关系,依法行使行政权和司法权。
|
关 键 词: | 无直接利益冲突 利益 目标替代 权利 权力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