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裁决不仅可以疏解法院办案压力,扮演化解民事纠纷“分流阀”的角色,还可以在行政性解纷机制里发挥“中坚力量”的作用。行政裁决在多元解纷机制中存在认可度低、制度设计缺失、救济途径成本高等诸多困境。为此,有必要从规范适用范围、强化主体独立与提升程序公正三方面对行政裁决进行制度重构。为优化行政裁决与其他非诉机制的协调,需要推动行政裁决与民间性解纷机制的互动,并强化行政调解与行政裁决的配合。为促进行政裁决与诉讼机制的衔接,需要充分发掘不同种类行政裁决的独特属性,重新构建差异化的诉讼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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