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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浅议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
作者姓名:
张玉娟
作者单位:
北京市平谷县人民检察院
摘 要:
我国修订后的《刑法》实行三年多来,司法人员在受贿罪的法律适用上,遇到了一些困惑。首先,这类案件的隐蔽性极强;其次,犯罪证据容易灭失。这都使得这类犯罪难以认定,但主要原因还是法律规定上存在的问题。其中,对“为他人谋取利益”作为受贿罪的客观要件的争议很大。笔者也想针对这个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把“为他人谋取利益”作为受贿罪客观要件的弊端“为他人谋利益”作为受贿罪的客观要件的存在,使得许多严重侵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的行为
关 键 词:
刑法
受贿罪
“为他人谋取利益“
客观要件
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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