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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县政、精乡镇、村合作:一种新型乡村治理结构
作者姓名:代金铭  佀传振
摘    要:强县政,符合国家现在的政策,是实现省管县的前提,不是以前的县政乡派村治;精乡镇,即不是简单的精简乡镇机构,而是转变乡镇机构职能,减去不必要又无力完成的职能,增加公共服务,特别是信息提供上的职能;村合作,是各村之间的一个联合,以民间组织为依托,不是单纯的加强村级职能和村级财政,村合作是实现农村现代化和农村整合的一个有效手段。

关 键 词:乡村治理结构  整合能力  民间组织  乡镇政府  职能  公共服务  合作  服务型政府  县政乡派村治  乡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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