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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市容管理局《南京市农村环卫设施管理养护实施意见》的通知
摘    要:二○○八年三月二十九日宁政办发[2008]2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市容管理局拟定的《南京市农村环卫设施管理养护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南京市农村环卫设施管理养护实施意见

关 键 词:人民政府  养护资金  新农村建设  实施意见  环卫设施  南京市农村  养护计划  市容管理  设施管理  养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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