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检察机关司法警察成为职务犯罪侦查活动主体的应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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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杰.浅析检察机关司法警察成为职务犯罪侦查活动主体的应然性[J].法制与社会,2010(24):130-132,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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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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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塘沽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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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实施,国家强制力以国家机关为载体实现,其中有军队、警察、监狱、法院等等。通说当中不包含检察院,这是因为世界各国的检察机关与我国检察机关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同,而我国法律规定了检察机关具有相当多的强制性权力,那么检察机关的强制力性如何体现。本文将从立法环境、政治意识形态与制服文化的角度来探讨检察机关应然的国家强制力载体,即未来职务犯罪侦查主体——司法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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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警察 职务犯罪侦查 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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