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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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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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教职成[201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经济信息化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为深入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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