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被告人的选择权是刑事简易程序的核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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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晓燕 蒋炳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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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北京,100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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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刑事案件简易审判的核心是尊重被告人的选择权。这是设计和运用简易程序的本质核心。实施这种程序是对被告人权利关系的体现,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和实现程序正义的最大化,同时符合国际社会审判程序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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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简易程序 被告人 诉讼权利 诉讼效率 诉讼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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