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在律师事务所设立政治协理员是一项创新
引用本文:严崇伟,冯炼.在律师事务所设立政治协理员是一项创新[J].中国律师,2007(9):21-22.
作者姓名:严崇伟  冯炼
作者单位:重庆欣力律师事务所
摘    要:2005年10月26日,重庆市司法局发出"在全市律师事务所设立政治协理员的通知",要求"全市每个律师事务所必须设立政治协理员",并对政治协理员的主要职责、任职条件、设立与选任程序、工作要求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通知"精神,我所于2006年4月设立了专职政治协理员,负责全所思想政治工作。一年多来,政治协理员以其恰当的角色定位开展工作,参与律所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现联系工作实际,对政治协理员在律所建设中的角色定位谈谈我们的初浅认识,权作"引玉之砖"就教于同行。

关 键 词:律师事务所  政治  主要职责  任职条件  选任程序  司法局  重庆市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