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律师事务所设立政治协理员是一项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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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严崇伟,冯炼.在律师事务所设立政治协理员是一项创新[J].中国律师,2007(9):2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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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严崇伟 冯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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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欣力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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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10月26日,重庆市司法局发出"在全市律师事务所设立政治协理员的通知",要求"全市每个律师事务所必须设立政治协理员",并对政治协理员的主要职责、任职条件、设立与选任程序、工作要求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通知"精神,我所于2006年4月设立了专职政治协理员,负责全所思想政治工作。一年多来,政治协理员以其恰当的角色定位开展工作,参与律所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现联系工作实际,对政治协理员在律所建设中的角色定位谈谈我们的初浅认识,权作"引玉之砖"就教于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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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律师事务所 政治 主要职责 任职条件 选任程序 司法局 重庆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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