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港澳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冲突与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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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艺.内地与港澳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冲突与解决[J].法制与社会,2012(27):127-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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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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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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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内地和港澳地区经济交往的不断发展,内地涉港澳地区的民商事案件也逐渐增多,内地和港澳地区的民事诉讼管辖权冲突已经变成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在一国两制的制度下,维护港澳地区的司法独立,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前提条件.现阶段,可以由最高法院代表全国各地区法院,与港澳地区签订司法协议,确立先诉法院受理、不方便法院、当事人意思自治等原则,以解决民事管辖权冲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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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管辖权 一国两制 先诉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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