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林业部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报告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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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务院同意林业部《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是关系林业全局的大事,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到非常重要的位置上,切实加强领导,实行省长、市长、县长、乡长负责制。目前,东北、内蒙古林区已进入秋季防火期,南方林区的防火期也已临近。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加强预防,密切注意火情,动员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重大森林火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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