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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2号《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12年4月1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同意,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2012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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