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资源国家所有的合法性质疑——兼评《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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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书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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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大学,苏州,215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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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地方性法规规定气候资源为国家所有,引起了极大争议。气候资源是否应该同已有法律规定的其它自然资源一样为国家所有?遍查法律文本,并不能找到气候资源为国家所有的相关规定。宪法上"等自然资源"即使隐含了气候资源也包括在内,根据法律保留原则,地方性法规也不能作出气候资源国家所有的规定。气候资源不符合传统的物权客体特性,是动态的集合物,不具有直接支配性。既然气候资源不能作为物权客体,肯定不能设置为所有权的客体。气候资源也并非一定设置国家所有权才能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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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气候资源 自然资源 国家所有 法律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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