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法律文本中“民间纠纷”的规范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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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关振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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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北京100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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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致谢:感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王守安所长、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宋英辉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王敏远研究员对本文的赏识和提出的宝贵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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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间纠纷”一词是我国政法机关化解社会矛盾政策的产物,与调解制度密切相关.民间纠纷在我国宪法乃至所有法律中使用的语境、类型具有同一性,可界定为:公民之间有关人身、财产权益和其他日常生活、工作中发生的纠纷.延续历史、贯彻政策、总结实践是新《刑事诉讼法》将刑事和解范围限定为“民间纠纷”的三点因素.在刑事诉讼法律文本中,民间纠纷具有限缩刑事和解范围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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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法 刑事和解 民间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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