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股票期权性质的争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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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秀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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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行政学院,辽宁,沈阳,110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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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理股票期权制度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是一种旨在解决企业“委托———代理矛盾”、报酬和风险相对称的长期激励制度,具体来说,是指公司给予重要雇员(尤其是高级经理人员)的一种购买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持有这种权利的人员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行权价格(即股票期权合约的约定价格)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并有权在一定时期后将所够入的股票在市场上出售,但股票期权本身不可转让。股票期权实质上是公司给予其高层管理人员的或有报酬,该报酬能否取得完全取决于公司激励目标(股价超过行权价格)能否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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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理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 博弈 |
文章编号: | 1008-4053(2005)06-0213-02 |
修稿时间: | 2005-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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