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巴黎公社工资原则的几点认识——兼论领导干部和非生产劳动者的工资 |
| |
作者姓名: | 彭体全 |
| |
摘 要: | 革命导师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一书中,总结了巴黎公社工资原则的经验,指出:“从公社委员起,自上至下一切公职人员,都只应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薪金,国家高级官吏所享有的一切特权以及支付给他们的办公费,都随着这些官吏的消失而消失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75页)恩格斯在一八九一年为单行本写的导言中进一步指出:“它对所有公职人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只付给跟其他工人同样的工资。公社所曾付过的最高薪金是六千法郎。这样,即使公社没有另外给各代议机构的代表规定限权委托书,也能可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