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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人大常委会四条纪律“剑指”工作评议
作者姓名:朱必权  柯丽珠
摘    要:近日,秭归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出通知,对正在开展的工作评议活动作出四条纪律规定。一是各评议工作人员和被评议单位要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组织、保密、财经等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被评议单位禁止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向评议工作人员赠送、发放礼金、礼品和纪念品;禁止以任何名义给评议工作人员报销、发放任何费用;禁止以任何理由宴请和娱乐消费招待评议工作人员。三是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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