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构成法的三要素,其中法律规则是法的主要部分,具有微观指导性、较强的可操作性、较高的确定性等特点;法的原则是法的纲领、关键之所系。一个法,有了原则就有了中心,全法就易于成为一个有内在联系的整体。法的原则,是法所要坚持的最基本的东西。那么,法治究竟是规则之治,还是原则之治?或者二者兼而有之?我们目前所要解决的立法方面的主要问题是规则问题还是原则问题?我们现在更应当强调规则之治还是原则之治?在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原则和规则的分量是不同的我国的法律体系呈现出一种金字塔式的形状,从上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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