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法律
各国政治
工人、农民、青年、妇女运动与组织
世界政治
外交、国际关系
学报及综合类
政治理论
中国共产党
中国政治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由中央直辖市到四川省辖市
摘 要:
正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1953年3月12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作出了《关于改变大行政区辖市及专署辖市的决定》,将重庆、沈阳等10个大行政区区辖市,“一律改称为中央直辖市……其等级编制不变,仍由各该市所在地区之大区行政委员会代表中央人民政府进行领导与监督”。至此,重庆成为真正意义的中央直辖市。此时,全国的中央直辖市,除原为中央直辖市的北京、天津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