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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同地区村干部性质的差异性
摘    要:村干部是国家与农民的重要联结,理解村干部的现状与性质具有十分重要而基础的意义。同样的村干部制度安排在不同地区会有不同的实践形式。在中西部农业型地区,村干部经历了"老好人"当村干部、"狠人"争当村干部、"老好人"村干部成主流、村干部逐步"中农化"及村支书全职化等过程。在沿海发达地区,呈现苏南农村村干部职业化、珠三角农村村干部高度职业化与科层化、浙江农村村干部由企业家兼任的现象。不同的村干部性质是由村庄事务决定的。中西部传统农业型村庄由于村庄治理任务不重,"中农"作为村干部主力应是最佳选择。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复杂的治理任务需要专业化村干部队伍,浙江特殊的经济发展背景决定了专业化村干部队伍不可行。因此,中部地区村干部的中农化可以保证在不脱产和只拿误工补贴的情况下,仍然有人愿当且可以当好村干部;苏南上海农村村干部的高度职业化使国家具有能力开展有效治理;珠三角地区村干部因受到村民内部压力而倾向做当家人而非代理人;浙江应通过联村干部制度及运动式治理来应对村级治理中的各种繁多复杂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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