蜕变,从亲情失重开始——河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张全受贿案剖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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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晓鸣.蜕变,从亲情失重开始——河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张全受贿案剖析[J].中国监察,20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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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晓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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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1月6日,经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河北省景县人民法院对河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张全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张全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私利,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62.3万元,股金16万元、美元1000元及5000元人民币的购物卡,决定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追缴赃款174.68万元,上缴国库。张全不服判决,提起上诉。3月2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月3日,张全的妻子张兰英(原任河北省交通厅下属的河北省交通勘察设计院院长助理、高级工程师)也因受贿人民币105万元、美元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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