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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躲猫猫事件"发生的根源——驳"侦羁分离"论
引用本文:刘方权,郭松. 也谈"躲猫猫事件"发生的根源——驳"侦羁分离"论[J].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9, 0(10): 67-74
作者姓名:刘方权  郭松
作者单位:1. 福建警察学院
2. 四川大学法学院
摘    要:侦查与未决羁押均由公安机关负责,即“侦羁不分”一直被学界认为是中国侦查实践中刑讯逼供现象不能得到有力遏制,以及未决羁押场所中“牢头狱霸”现象产生的制度性根源之一。但从实践来看,刑讯逼供现象通常并非发生在未决羁押场所,相反,侦查机关的办公室才是刑讯逼供发生的主要空间。而“牢头狱霸”现象的存在则与未决羁押场所由公安机关管理并无实质性联系。因此,“侦羁分离”并非治理刑讯逼供与“牢头狱霸”现象的根本之策。

关 键 词:侦羁分离  看守所  刑讯逼供  牢头狱霸

On Cause of the Event of Hide and Se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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