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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划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决定2014年2月1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摘    要: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黄兴国市长所作的关于划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根据《天津市绿化条例》规定,作如下决定:

关 键 词:市人大常委会  生态区域  永久性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保护  会议通  天津市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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