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法律调整方法的改进和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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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思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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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商学院法政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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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呼唤法律调整方法的改进和创新。这包括高度重视授权性法律调整;正确适用法律调整模式;遵循法律调整的谦抑性规律;谋求私法、公法和社会法的协调发展,综合运用其调整方法;注重激励性调整方法的运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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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和谐社会 法律调整方法 改进 创新 |
文章编号: | 1005-6505(2006)04-005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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