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最近召开的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提出了贯彻《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把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推进我市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放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提出了今后5年,全市民营经济年均增长速度要超过20%、到"十五"期末民营经济占全市GTP比重达到70%以上,力争经3-5年的努力,培育出有产值规模上50亿元的民营企业1-2个、上10亿元的民营企业5-8个,到2010年有上100亿元的民营企业的奋斗目标。一个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新高潮正在全省、全市掀起。全市检察机关和干警,要积极行动起来,响应市委的号召,牢记职责,不辱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保护和促进乐山民营经济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乐山社会经济发展新跨越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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