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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冤狱换来13.7万元——吴鹤声申请湖北最高额国家赔偿案纪实
作者姓名:唐业继
摘    要:2003年5月9日,一位身材瘦小、脸上布满皱纹,而双眼目光却炯炯有神的花甲老头是进了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当他从法官手中领取了该院签付的13.7434万元现金支票时,他禁不住流下了欣慰的热泪。而当他迈出法院大门时,却又不由得再一次发出无奈的叹息:我真象做了一场可怕的恶梦。我从工人到经理,从经理到“杀人犯”,从“杀人犯”入狱8载到改判宣告无罪释放,又到申请索赔283万元人民币对簿公堂,再到最后获得国家赔偿金13.7万元。尽管两者相差悬殊,但这说明法律越来越注重对公民权利的保护,赔偿请求与实际获赔金额的悬殊落差,也折射出法律在国家赔偿领域的局限性……

关 键 词:吴鹤声  湖北  国家赔偿  公民权利  违约责任  侵权行为  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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