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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合同法律关系成立新探——从“法律事实”出发的理论分析
作者姓名:
隋彭生
作者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摘 要:
法律事实的成立,导致法律关系的成立。法律关系不能区分为成立与生效两种。合同前法律关系的成立,是合同法律关系成立的必经环节。两个成立都是法律事实效力的表现。适格的要约是单方法律行为,该法律事实发生合同前法律关系;适格的承诺也是单方法律行为,该法律事实与要约结合发生合同法律关系。适格要约与适格承诺的结合,是两个单方法律行为合成的双方法律行为。在附停止条件的合同中,条件成就是新的法律事实,它引起新的法律关系成立。实践合同的交付,是新的法律事实,致本约(新的法律关系)成立。
关 键 词:
合同前法律关系
合同法律关系
单方法律行为
双方法律行为
简单法律事实
复杂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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