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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执法环境维护警察形象——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苏浩访谈录
作者姓名:侯淑媛
摘    要: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警车、警灯、警报器、警械和警用标志等是国家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设定的特殊装备物资,由省级以上公安机关统一管理装备,其他任何单位、组织、个人不得私自生产销售和非法持有使用.2005年3月23日上午,山西省公安厅就<关于严厉查禁非法穿着警服和安装使用警灯、警报器等警用器材的通告>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省人民展示了维护人民警察形象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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