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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水法》的进步与不足
作者姓名:姚慧娥 徐科雷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学院(姚慧娥),华东政法学院(徐科雷)
摘    要:我国水资源形势严峻 ,旧《水法》侧重于水利建设的治水思路已经不能适应新的时代条件下水事活动的要求。新修订《水法》强化了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明确了流域机构的法律地位 ;突出了水资源的水质管理 ,弥补了旧《水法》体系中只重控制手段 ,不重保护结果的漏洞 ;而且在节约用水方面确立了全新的制度 ,使节水工作有法可依。当然 ,新《水法》并不十分完美 ,它的不足和疏漏之处仍有待于引起立法机构的进一步重视

关 键 词:水法  修订  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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