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拾得遗失物问题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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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军.关于拾得遗失物问题的思考[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0,2(6):1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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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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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沈阳市纪委!辽宁沈阳11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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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正在起草的《物权法》草案 ,已写进了归还失物有权索取报酬的新规定。这与过去的规定完全不一样 ,它将传统的拾金不昧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 ,这一立法上的重大突破 ,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那么新的物权法为什么要这么规定 ,拒不返还遗失物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这些都是需要进一步探讨与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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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权法 归还 拾得遗失物 索取报酬 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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