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类型及其保护 |
| |
作者姓名: | 张驰 韩强 |
| |
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学院(张驰),华东政法学院(韩强) |
| |
摘 要: | 基于法律创设权利并给予担保的理念,大陆法系以制定法的模式使权利类型化。权利类型化虽然有助于法律体系的完整和法律适用的公正,但却无法对现实生活中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种利益予以周到保护。德国民事立法规定“法益”以求救济,但也难免有所遗漏。因此,我国在借鉴他国的立法时,有必要构建多层次、多方位的权利保护机制。
|
关 键 词: | 民事权利 类型化 法益 保护机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