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执行力与政府问责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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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学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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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湖南,长沙,41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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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系国家社科规划项目《着力提高公共政策执行力》[编号:07BZZ024]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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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政府对执政党、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等公共权力主体承担责任的角度,把政府执行力划分为政治执行力、法律执行力、行政执行力。由于中国国情的复杂性和各地区、各部门政府工作千差万别,政府执行活动中具有一般管理执行力不同的特点。中国政府执行不力的问题和原因是十分复杂的,可以从实行政治问责制、法律问责制、行政问责制、道德问责制四个方面寻找提高政府执行力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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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执行力 政治问责 法律问责 行政问责 道德问责 |
文章编号: | 1009-3605(2008)02-0005-03 |
修稿时间: | 2007-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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