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无期徒刑到无罪释放——从李龙翔盗窃案的辩护谈对刑事证据规则运用的体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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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金凤,郑旭.从无期徒刑到无罪释放——从李龙翔盗窃案的辩护谈对刑事证据规则运用的体会[J].诉讼法论丛,19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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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金凤 郑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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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齐征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金凤),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 博士研究生(郑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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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8年8月,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重大盗窃案,被羁押近4年的被告人李龙翔由无期徒刑被改判无罪释放。这起旷日持久,大起大落的案件,在当地政法界引起了很大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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