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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打伤执勤交警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作者单位:重庆市纪委审理室
摘    要:2005年10月,甲县运管所党支部书记黄某带领该所10名职工到乙县运管所学习、考察。途中,因考察组乘坐的车辆超速被丙县交警王某、秦某等拦下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黄某等人以检查人员着装不规范、未出示证件为由,与交警王某发生争执,并殴打了王某(经丙县公安局认定为轻微伤)。直到王某鸣枪示警,丙县公安局出动警力到现场处置,事态才得以平息。丙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规定,给予黄某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关 键 词:党支部书记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交警  执勤  检查人员  公安局  现场处置  行政拘留  运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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